遭抻刑、被打掉牙齿 高玉琴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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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黑龙江省穆棱市法轮功学员高玉琴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被警察非法抓捕,并遭刑讯逼供,被打掉牙齿,并被折磨昏迷。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穆棱市法院对高玉琴非法开庭,之后对高玉琴非法判刑四年。

穆棱市河西乡高玉琴于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抄家,被抄走电脑、打印机、VCD、照相机、手机、大法书籍、光盘等私人物品。

穆棱市国保大队孙雅君、崔兴国、李艳春、田立亮等在河西乡派出所对高玉琴上抻刑,当时抻拽至不能走路,田立亮打掉高玉琴一颗大牙,造成高玉琴昏迷。河西乡派出所副所长孙立学负责找“证人”炮制伪证,高玉琴当天晚上被送至牡丹江第二看守所。

酷刑演示:抻刑

高玉琴修炼法轮功以前,身患多种疾病:风湿性心脏病、低血压、胆囊炎、偏头痛、全身浮肿,体重不足八十斤,是村里有名的病秧子,且脾气不好。自从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百病全消,且性格变得温和,处处按真善忍做好人,家庭幸福、邻里和睦。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只因不放弃自己的信仰,向人讲清真相,多次被抄家,劳教。

家人为高玉琴请了两名辩护律师做无罪辩护,北京律师王宇、重庆律师唐天昊。牡丹江第二看守所不允许律师会见高玉琴,原因是收到穆棱市国保大队的传真授意文件,经律师的多次控告,方被允许会见。

两位律师多次来到穆棱市检察院阅卷,均被以各种理由阻止,穆棱市检察院公诉人赵金玉,一直回避不见律师,阻止律师阅卷。并把案子匆匆交到穆棱市法院。穆棱市法院庭长郝桂菊无视法律,不见律师,不允许律师阅卷,不给律师起诉书,百般刁难律师后,在律师无法到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后得知高玉琴被非法判刑四年,是不公开宣判,高玉琴已上诉至牡丹江市中级法院,牡丹江中级法院主审法官是高玉喜,牡丹江市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是魏春琪。

公检法人员经中共的洗脑,大多不明真相,他们以为对待法轮功学员可以不按法律,随意判刑,殊不知现在办案终身负责,他们要对自己的所行负责,希望他们能悬崖勒马,不要当中共的替罪羊。


以下是中级检法地址及负责人电话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地址:西三条路339号,邮编:157000,区号:0453
法官高玉喜,电话:0453-8902609

牡丹江市检察院
地址:江南新区阜宁街9号
区号:0453,邮编:157020
公诉人魏春琪,固话:0453-6271513,手机:13704532547

以下是一审相关人员:

黑龙江省穆棱市检察院
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土环街21号
邮编:157500
公诉科科长赵金玉:13945399032,固话:0453-3122682

穆棱市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3号
邮编:157500
刑事审判庭庭长郝桂菊
宅电:3122309
办电:3138161
手机:13836321519
审判员王连润
办电:3138162
手机:18745370899
书记员杨林
办电:3138162
手机:13946319444

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
地址:黑龙江省穆棱市河西乡派出所
邮编:157500
副所长孙立学:15504533096,警号:04426
社区民警刘志国:15504533095,警号:04403
所长室:0453-3121211
办公室:0453-3021729

穆棱市公安局
地址: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39号
邮编:157500
国保大队大队长孙雅君:13945376898,固话:0453-3186376
国保大队教导员李艳春:13945320989,固话:0453-3186375
国保大队田立亮:13845317767,固话:0453-3186374
国保大队崔兴国:13766639696(新号),固话:0453-3186375

穆棱市政法委
地址:穆棱市八面通镇长征路256号
邮编:157500
政法委书记:田可柱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610主任:赵祥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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